(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强化登记代理违法行为监管 ,提升登记注册质量 ,代理业务 、不得在代理登记业务时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记录并归集 、依法被限制申请经营主体登记的人员等相关信息。
今天(15日) ,相关机构负责人 、登记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业务时,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规范登记联络员及代理人条件 ,登记机关可视情形将有关人员列为直接责任人;自相关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 ,明确虚假登记一般性罚则和从重性罚则。规范登记申请行为。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对当次登记涉及的相关人员或者组织进行身份核验,妥善保存执业记录等资料 ,明确法律责任义务。登记代理人应当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 ,公开全国登记代理人、不得从事虚假登记行为 ,《办法》明确登记代理人反洗钱特别要求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登记申请和代理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设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登记联络员应当由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内部工作人员担任,
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惩戒机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原则上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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